关注
微信
工程机械与维修 今日工程机械
首页 - 资讯 - 正文

京津冀协同立法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未编码登记或处五千元罚款

匠客工程机械 评论(0)

来源:匠客工程机械

1月14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该条例是京津冀协同立法的重要议题,三地将共同对重型柴油车及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行规范。

文章整理了条例草案中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内容,供业内参考。

关键词:本市PM2.5首要来源

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条例草案规定,本市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本市鼓励用于保障城市运行的车辆、大型场站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关键词:非道路移动机械

未编码登记可处五千元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都包含在内。

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本市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外,尚未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登记制度。据相关部门估算,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共约6万至8万台,其流动性、使用强度较大,相对于汽车而言,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更为严重。

为了加强管理,条例草案补充了相关制度设计,设定了信息编码登记制度,明确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编码登记。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未如实登记信息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五千元罚款。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逐步通过电子标签、电子围栏、远程排放管理系统等手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关键词:区域协同

京津冀共建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

张清介绍,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地制定相对统一的规范,有利于推动实现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与协同治理。为此,条例草案设专章规定了区域协同的具体措施。

条例草案规定,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建立京津冀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同时,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

 


展开阅读全文

敬请关注 《工程机械与维修》&《今日工程机械》 官方微信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工程机械与维修》与《今日工程机械》官方微信

发布
评论(0)